法醫工作的背後與禁忌 當值法醫不能說得閒
發布時間: 2018/06/29 18:09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43
提起屍體,自然令人聯想到隨之以來的屍臭。許多人都說屍臭難聞,但到底有多臭?法醫是否與其他需接觸遺體的工作一樣,有甚麼工作禁忌?由衛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藍偉文為大家解答以上疑惑:
1. 屍臭到底有幾臭?
法醫每日接觸遺體,對屍臭當然十分了解。藍醫生說,屍臭味是源自人體的蛋白質腐化後,分解出的難聞氣體。不同致死原因及腐化程度,可影響其氣味有所不同。例如死者是因山埃毒殺以死,部分人可能會聞到其屍臭味略帶一陣杏仁味,但不算很明顯。
問到屍臭為何臭得令人難受,藍偉文認為與接觸者的主觀感受有關,
發現遺體往往是在一個極不開心的情況下發生。是家人的,當然會傷心;即使是一個不認識的人,亦會大受驚嚇,會令當事人的負面感受更加深刻。
他又說,任何味道接觸得太多,感受會麻目,例如香水再香,聞得太多還是會無法認出其氣味,屍臭亦如是。他甚至笑言,「人體本身就有味道,平時搭地鐵附近嘅人都可以好臭!」
2. 法醫工作有甚麼禁忌?
不少需要接觸死亡的職業,往往有不少工作禁忌須注意。不過,藍偉文說,做得醫生基本上沒有甚麼禁忌,反而有一些道德上的守則需要導守,例如不可在家人面前談論死者,是對人的基本原則及應有禮貌。
唯一可以說是禁忌的,就是每晚法醫當值時千萬不要說得閒,因為一定「中伏」。藍醫生笑說,
有同事試過話好悶、無嘢做,結果當晚被人傳召出去工作7、8次!聽到一定要叫佢掌咀。
至於學生來跟法醫上堂學習時,法醫亦會先問是否有同學認識該位死者,並點點頭,對遺體表示感謝對方給予機會讓同學學習。
3. 電視劇有時會指解剖工作分作「全餐」、「半餐」,是否真有其事?
香港的司法解剖調查與大部分國家一樣,都會為遺體進行全面檢查,所有器官無一遺漏,因此不存在「全餐」、「半餐」的分別。除非法庭下令只為遺體作局部檢查,否則所有遺體均以完整過程進行,無一例外。
4. 法證和法醫有甚麼分別?
法證是針對死物取證的工作,而法醫的工作則以對人或屍體為主。他解釋,法證基本上是實驗室的專家,不會接觸屍體,主要在處理證據,例如現場血跡、指紋、物件、兇器等,但不會接觸人。
至於涉及人體證據方面的工作,則會交由法醫負責。除了驗屍外,法醫亦需要進行其他「對人」的工作, 當中包括上庭作呈堂證供,在法庭上向法官、事主、律師等人去解釋清楚。
另外亦要向警員提供教學及顧問工作,例如有些個案可能已無法再接觸事主,而部分文件資料與醫生意見有出入,警方或相關部門就會向法醫尋求協助,以法醫的醫學常識去幫助他們理解及判斷情況。
5. 法醫會為自己親友解剖?
不會。藍醫生解釋,除了考慮到法醫的心理因素外,在公正性上亦會有所影響,因此會交由其他法醫負責操刀解剖工作。藍醫生自己亦遇過面對好朋友遺體的情況,「真係好唔開心」,可交由同事繼續處理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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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楊俊彥 TOPick記者